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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护士的职业素质。护士的职业素质是指从事护理专业所需要的特殊性质方面的要求。(一)热爱护理事业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敬业精神。(二)关心病人疾苦,想病人所想,急病人所急。对病人有高度的责任心、同情心和爱心。(三)有良好的医德医风,廉洁奉公。不做违反道德良心的不合法操作或不忠于职守的工作,以维护职业的声誉。(四)具有诚实的品格、较高的道德修养及高尚的思想情操。(五)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、护理理论及人文科学知识,以及参与护理教育与护理科研的基本知识。能胜任护理工作,并勇于钻研业务技术,保持高水平的护理。(六)具有较强的护理技能,能应用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解决病人存在或潜在的健康问题。(七)应与同行及其他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,相互尊重、友爱、团结、协作。(八)具有健康的心理,开朗、稳定的情绪,宽容豁达的胸怀,健壮的体格。工作作风严谨细微、主动、果断、敏捷、实事求是。(九)注意文明礼貌,用语规范,态度和蔼,稳重端庄,服装整洁,仪表大方。二、护士的工作场所护士的工作是面向社会,面向广大公民,除可在卫生保健机构从事保健工作,在学校从事护理教育工作外,目前重点是在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,其中主要包括基础护理、专科护理、护理管理、护理教育、护理科研、预防保健等。此外,还可从事社区保健护理工作,如老人院,护理院,康复机构,工厂和家庭等。具有护理中专(三年)以上学历和注册护士资格,工龄两年以上,具备医护专业外语听说能力并能通过有关机构的口试和笔试者,可出国应聘护士工作。参考资料:护士-搜狗百科